根据.AL注册局规定,所有新注册的.AL域名须在注册之日起1年内投入实际使用,以往注册的.AL域名规则等同。
实际使用包括但不限于:建设网站、使用域名邮箱、进行域名解析、访问远程系统或数据库,以及用于网站访问、文件传输、远程连接等技术用途。域名跳转至同一所有者的网站内容,也可视为使用。
如域名长期无法解析或未投入实际使用,注册局可能认定其不符合规定并予以删除。域名一旦被删除,将可能无法继续管理或恢复。请各位用户及时完成域名解析并投入使用。
Tuesday, July 21, 20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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